发布时间:2016-06-24 10:18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杨玉玮 吕青芳
2016年6月23日, 笔者在万佛山镇了解到,全镇新增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会议在万佛山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全镇19个村近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镇政府领导主持,县林业局派出工作组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对落实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工作内容进行了培训,为全面推动我县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万佛山镇辖19个建制村和1个社区,总面积413平方千米,总人口2.7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临口(原临口镇人民政府驻地)。新成立的万佛山镇辖区内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特色农业蓬勃发展,是我县重点打造的旅游名镇、农业重镇。
据了解我县目前有公益林面积73.3061万亩,占林地面积26.16%,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已经陆续召开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动员大会,对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工作的开展充满信心。
会议上,对全镇区划界定新增公益林的实施区域和充分认识新增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重点介绍。会议认为,新增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国家、省市的安排,也是我县“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需要,更是利民惠民的大好事。通过实施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怀,是一项利农惠民的好政策,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管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有利于增加林农收入,有利于提高山区防灾减灾能力,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会议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会议、标语、座谈等多种形式,把新增公益林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户之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着重讲明本次增划省级公益林的区位要求及原则,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有关要求,现有补偿政策及标准等方面,要求做到客观真实,家喻户晓。
据悉,此次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区划界定工作,秉承“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稳定政策、区划到位、群众自愿”的原则,从公益林建设现状和今后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组织区划界定。
会议要求,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有新增省级公益林愿望并符合省级公益林区位条件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以行政村为单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村的申请材料必须附有要求申请列入省级公益林山场的“公益林小班一览表”,以及山林权属、分户面积都已清楚的分户“签名表”或村民代表会议书面决议。所有申请列入公益林山场的山林权属和面积必须清晰,凡一个公益林小班涉及二个及以上权益人的,权益人之间首先要落实好分户面积并签字盖章无异议。权属为村集体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对是否同意列入公益林及今后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的书面决议,并经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必须签字盖章);权属为生产队或村民小组的,要求权属单位的全体户主签字盖章认可;权属为个人的,要求个人确认签字。
会议强调,这次新增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中,一定要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讲明道理。生态建设不仅是国家的需要,也是全镇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存的需要,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理解国家的政策,主动参与新增公益林工作,使新增公益林工作办好事、办实事、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