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9 08:46 信息来源:通道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将通过招标形式将全市的培训机构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作为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单位。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和必要的食宿条件;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具备条件的单位于2015年9月16日前向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报告需明确培训能力、培训专业、师资力量等内容。同时递交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培训老师名单等相关材料。
2、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本着对申报单位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择优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机构。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市农业委员会备案。
三、报名地点
通道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通道县农业局)
联系人:龙海棠
联系电话:8628660 1827386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