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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9 00:00 信息来源:县经管农村土地流转中心
根据通发办〔2015〕3号文件第21条规定,经县经管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县农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对符合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条件申报奖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流转面积核查,拟奖补的流转面积公示如下;如有异议或发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弄虚作假的,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45-862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