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湖南省 通道县
渠水通道县段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
改 造 方 案
编制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审 定: 谢才文
审 核: 王地利 姚建华
编 写: 蒋开发
前 言
农村小水电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我县农村小水电建设,自2003年县政府下发《关于水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后,小水电建设投资环境大为改善,大量的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到水电建设项目上来。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小水电建设已形成了一定规模,为全县工农业迅速发展以及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建成年代较早的农村水电站,因受当时技术水平以及经济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加之运行多年,普遍存在机组老化、水能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从而导致水电站故障多、效益差,且水能资源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等诸多问题。通过实施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不仅可以增加水电站发电能力和降低损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加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能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持社会稳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工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由此可见,发展农村水电,对老旧的小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水能资源是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好水资源发展农村小水电以及对老旧小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既是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选项之一。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我国水利改革发展史上的纲领性文件。随后,水利部、财政部多次下文指示对农村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有利契机,不失时机地巩固和发展农村小水电,充分合理利用好水能资源,切实有效地做好农村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工作。
第一章 渠水河流通道段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
第一节 河流水能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通道是一个水能资源比较丰富的山区县,有沅江渠水流域长平水、播阳河和珠江流域都垒河、洞雷河等主要河流共9条,
其中7条为沅江渠水流域,2条为珠江水系支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5.99万kw,技术可开发量81840kw。截至2015年底,
全县共建成小水电站53座,已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总装机65065kw,近3年平均发电量16998万kw.h。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达77.95%。详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表:
第二节 2000年前投产电站情况
*通道县2000年以前投产至今还在发电的农村小水电站有晒口、张黄等16个,大多系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小电站。这些老旧电站,一方面机电设备严重老化达不到额定出力;另一方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急需进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电站总装机25697kw,近3年平均发电量7225.3万kw.h。其中已进行增效扩改造的有晒口、张黄、三角塘、梨子界、江口坪等5个电站,阳洞滩电站正在实施以电代燃改扩建。详见2000年前投产的水电站基本情况表:
第三节 电站导致河流减脱水情况
通道县共有小水电站53个,其中2000年以前投产发电的16个。因蓄水发电导致河流减脱水的有2000年以后修建的长平水临口河上游的龙河电站至地瑶的5个电站河段和列入本方案改造计划的长岔江电站河段六田电站挡水坝至厂房之间的溪流段,遇严重干旱年份时有河流减脱水现象。长岔江河段总长约9km左右,河流减脱水时段大多在6至9月份,减脱水时间断断续续。这-河段减脱水时间最长的是2013年,前后持续近3个月,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六田电站溪流长430m,溪流减脱水时段大多在4至10月份,因该溪流段既没有耕地,也无人居住,故无取水用水和灌溉需求,仅对该溪流段生态造成轻微影响。
第二章 改造项目、投资及实施安排
第一节 改造项目情况
我县因蓄水发电导致河流减脱水的龙河至地瑶等5个电站均系2000年以后修建的,因投产不久,设备运行正常,故业主没有改造意愿。本方案计划改造的6个电站中的金竹滩、江源、坪头、车江等4个电站没有河流减脱水现象,无需进行河流生态修复。长岔江、六田两个电站遇干旱年成才有河流减脱水现象,本方案对长岔江和六田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河流生态修复。
(一)、河流生态修复
1、长岔江电站河流修复方法
因长岔江水电站河段时有河流减脱水现象,拟计划采取增装生态机组的方法进行河流生态修复,即增装一台200kw的生态机组。按照《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等技术标准要求,采用目前较为常用的水文等(2)生态流量应按照《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等技术标准要求,采用目前较为常用的水文学法、水力学法等方法进行计算,一般不应小于河道多年平均流量的10%,牙屯堡河多年平均流量为3.63 m3/s。因此,长岔江电站增装生态机组后,确定生态流量为牙屯堡河多年平均流量的30%,即为1.09 m3/s,在4至9月较为干旱的时段下泄的生态流量不小于1.09 m3 /s,以确保该河段长年取水用水和耕地灌溉所需。
2、六田电站河流生态修复方法
六田水电站是高水头引水式电站,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0.40m3/s,因该电站引水溪流段既没有耕地,也无人居住,亦无取水用水和灌溉需求,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生态流量一般不应小于河道多年平均流量的10%”技术标准要求,拟计划实行增效扩容改造后,采取在挡水坝处直接下泄生态流量控制的办法,保证长年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04m3/s,以确保坝址至厂房段生态所需水量。
本方案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和增效扩容改造的共有6个电站,其中只进行增效扩改造而没有河流生态修复任务的有金竹滩、江源、坪头、车江等4个水电站。6个电站改造前总装机1875kw,前3年平均发电量601.3万kw.h,水库总库容313万立方米,总灌溉总面积530亩。计划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后,总装机由改造前的1875kw增加至3335kw,增加总装机容量1460kw,年发电量由改造前的601.3万kw.h增加至1220.2万kw.h,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后每年增加发电量618.9万kw.h。
本方案实施河流修复和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均于2014年列入河流规划方案,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二)、增效扩容改造
1、金竹滩电站 ⑴.将原来的3*250kw机组全部拆除,重新安装2*630kw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1260kw;⑵.将原厂房拆除,新建一座厂房;⑶.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所有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⑷..根据新机组需要扩建进水口、流道、升压站等水工建筑设施。
2、六田电站 ⑴. 将原来的1*100+2*75kw机组全部拆除,更换为1*125+2*250kw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625kw;⑵.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所有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⑶.更新压力钢管;⑷.在原坝址上游500米处新建一座小型挡水坝。
3、长岔江电站 ⑴. 将原来的1*125kw机组拆除,更换为2*200kw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400kw(其中一台200kw机组为生态机组);⑵.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
4、江源电站 ⑴. 将原来的2台机组全部拆除,更换为1*125+1*200kw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325kw;⑵.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所有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⑶.更新压力钢管支管。
5、坪头电站 ⑴. 将原来的2*125kw机组拆除,更换为1*400kw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400kw;⑵.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所有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⑶.更换能满足新机组流量的压力钢管约300m。
6、车江电站 ⑴. 将原来的2*125kw旧机组拆除,更换为1*125+1*200kw新机组,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325kw;⑵.更换与新机组相配套的所有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
第二节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方案投资及资金筹措,拟计划采取以项目单位自筹和地方投入为主,争取中央补助为辅的资金筹集方法。项目总投资1219.38万元,其中河流修复总投资65.37万元,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1154.01万元。资金筹集为中央补助资金333.5万元,占总投资的27.47%;地方配套83.375万元,占总投资的7%;项目单位自筹802.51万元,占总投资的65.53%。在资金投入和使用方面力争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项目投资,本着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做好初步设计及前期筹备工作,力争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大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力度,项目单位自筹和地方投入资金总额必须达到项目总投资50%以上,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原则上不能进行招标投标;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节 项目实施计划
通道县申报“十三五”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有金竹滩、六田等6个电站,因为这些申报项目的都是小电站,改造前总装机只有1875kw,扩容改造后总装机也只有3335kw。为便于打捆招投标和建设期间监管,拟计划6个电站实施扩容改造时间均为2016年7月开工,2017年3月前全部竣工,工期为9个月。
⑴、2016年7月31日前做好招投标工作;
⑵、2016年8月31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或设备订购合同,有水工建筑工程的项目同时进行施工建设;
⑶、2016年10月开始进行机电设置安装;
⑷、2016年12月31日前机电设置安装全部完成;
⑸、2017年1月初进行调试,同时投入试运行;
⑹、2017年2月收集整理资料,做好完工验收准备工作;
⑺、2017年3月进行完工验收。
第三章 建设和资金管理
第一节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严格实行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制度
农村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是贯彻落实中央“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对项目改造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鉴于此,在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农村水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管理。必须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按政策规定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
农村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扩容改造的电站作为项目法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筹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等工作。一方面,必须坚持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招投标制度,做到“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尽量降低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控制上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聘请有资质的水电监理单位驻工地进行现场监理。既要完善监督机制,同时更要按要求监督、管理到位,力争保质、按期完成我县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作。
(三)、制定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对有建筑工程改造任务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精心、文明施工,根据“三同时”制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防止因项目开发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切实将工程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力争将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建设成为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的绿色小水电站。
第二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鉴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宗旨,确保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生产安全。
一是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以及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的始终。
二是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规章管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还违规、不违章,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生产安全。
三是必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项目法人代表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管好生产,同时更要注重安全,管好安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及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落实防洪度汛预案及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排查治理等各项措施,力争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中,从而保障增效扩容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节 加强资金及财务管理
资金及财务管理是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项目建设顺利与否,同时也关系到今后电站的正常菅运,所以必须切实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签订施工或商务合同,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不得与招标文件相悖。
二是要设立专户、专账,确定专人管理,不论是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还是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都必须进入专户,项目所有支出都从专户列支,项目所有支出都要进入专账,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由专户开支,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国家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三是按照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付款,既不能违背合同提前支付,也不能因付款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四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首先由项目单位按工程进度提出付款申请,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水利部门签署意见,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资金拨付基本同步。
第四节 项目验收管理措施
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分为机组启动验收、项目完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验收,首先要把握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往前赶,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而影响电站发电给项目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验收都必须严格按照《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68-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等规程规范进行,不得在工程验收中谋私利、徇私情。根据管理权限,成立工程项目验收委员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要求上报验收资料;对不合格的项目要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合格后才能组织验收。
第四章 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绩效管理
第一节 加强梯级联合调度
因本我县未将河流生态改造、修复纳入本方案,只有个别电站增装了生态机组,故本方案只能在现有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的梯级联合调度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因发电而导致河流减脱水现象。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临口河最上游的龙河电站的监管和调度。龙河电站是这一流域的“龙头”电站,且有较大库容,这个电站调度得当,就可以避免或减少下游河流减脱水现象。具体调度方案就是在特别干旱时期,该电站尽量晚上蓄水白天发电,以满足下游群众抽水、取水等灌溉的需要。二是监督下游的几个电站必须根据上游来水量和来水时间调整运行时间,力争不蓄水、不抢水,来多少,发多少,什么时候来水,什么时候开机,使河流不减水、不脱水,以确保全流域生产、生活用水。
增装生态机组的长岔江电站,生态流量调度应按照《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等技术标准要求,确保长年河流生态流量不小于1.09 m3/s。六田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后,采取在挡水坝处直接下泄生态流量控制的办法,保证长年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04m3/s,以确保坝址至厂房段生态所需水量。
第二节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农村水电站现代化管理的大势所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必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2011〕346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结合电站实际做好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1. 各水电站都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必
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安全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达标。
2. 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应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暂行)》,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的全过程。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长效机制贯穿到我们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抓紧抓好不放松。
3.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
落实到车间、班组及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各自做好本职及安全生产工作。
4.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在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后胜任设备运行及安全生产操作。
5. 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应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暂行)》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硬件和软件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各种规范、指标,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6. 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在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的同时做好安
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前期筹备工作,力争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验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同时进行,同时合格、达标。
第三节 加强绩效考核管理
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实施绩效评价,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的重要举措,所以必须将绩效考核管理放在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首位并贯穿到这一工作的全过程。在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管理。必须严格对项目进行审核,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将其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一方面要督促项目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和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扩容改造,力争改造后机组效率、增效扩容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要督促和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竣工。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指导,为项目单位设备订货和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是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有关的规程、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包括机组启动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等。按照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考核的目标要求,力争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我县“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各项工作。
第四节 河流改造绩效目标
(一)、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绩效目标
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6个,改造前总装机容量1875KW,改造后增容到3335KW,增加装机容量1460KW;改造前年平均发电量601.3万KW.h,改造后年平均发电量增加到1220.2万KW.h,增加发电量618.9万KW.h;更换改造水轮机11台,更换改造发电机11台,更换改造高、低压开关柜11台(套);更换改造闸门及启闭设备11台套;更新改造压力管1300m;改造维修厂房面积350m2。
(二)、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生态改造项目绩效目标
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生态改造项目1个,改造前河流脱减水河段2km,改造后,恢复河流脱减水河段2km。新增生态机组200kw,年发电量57.58万KW.h。
(三)、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改造项目实施管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绩效目标
渠水河通道县段河流改造建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及资金安全,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河流生态用水调度长效机制,实时在线监测河流生态流量,随时对生态用水进行调度,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建立河流梯级电站电力联合调度长效机制,实现电力效益与生态效益最大化。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河流梯级电站生产安全,正常的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五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农村小水电建设的实践证明,水能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清洁能源,对小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好水能资源发展农村小水电,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具体实践。既能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1、通道县“十三五”期间计划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实施扩容改造后,新增装机1460kW,年新增发电量618.9万kw.h。如用这些新增的电能替代薪柴能,则每年可减少薪柴消耗2.31万t,相当于减少活立木砍伐3.16万m3,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从而实现保护森林生态、防止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战略目标。
2、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和河流生态改造,不仅可杜绝或减少河流减脱水现象,改善流域灌溉的被动局面和增加流域灌溉面积,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我县小河流开发治理和水利建设,保护河流两岸的森林植被,形成“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电护林”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我县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持续发展。
3、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后,新增电能可代替薪柴燃料2.31万t,每年可增加林木蓄积量3.16万m3;相当于汛期增加拦蓄洪水量76.86万m3,从而提高山区的防洪抗旱能力;每年增加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1972吨标准煤,同时还减少16.52吨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从而净化了空气,改善了环境,促进通道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由此可见,农村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
第二节 经济效益
(一)、直接经济效益
通道县“十三五”农村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计划实现后,每年新增发电量618.9万kw.h,除电站每年可新增产值约229万元,增加国家税收约39.48万元外,同时还可以大量减少电价较高的大网下县网电量,缓解我县用电相对紧张的局面和现状,以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间接经济效益
除直接经济效益外,农村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也是十分明显的。通过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不仅可以把水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从而增强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需要较多的器材和建筑材料,对当地流通领域无疑也是一个良好机遇,同时为与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相关的产业和施工企业提供了就业和发展机遇,如建筑材料、水泥、砂石料加工及土建施工队伍等。
第三节 社会效益
实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不仅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还有不可替代的社会效益。
1、对老旧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可提高水能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使可再生能源即水能资源得到更加充分、合理地利用,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对水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可消除老旧电站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从而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3、新增的电能为农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的清洁生活能源,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村居民从繁重的砍柴做饭等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其他产业开发,拓宽致富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社会的多元发展。
总之,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不仅可改善生态、环保及农村人居环境,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国家得环保,企业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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