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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20 09:57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农户自愿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就我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予以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如实举报。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家庭困难的危(无)房户,优先解决住房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其次解决住房困难的其他贫困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5.已享受过一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

6.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7.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开店经商的;

8.在交警部门备案购置机动车辆的;

9.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10.危房信息没有录入住房信息系统的。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

1.重点帮扶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40000元。

2.重点帮扶贫困户D级危房,通过修缮加固改造为安全住房的,每户补助30000元。

3.一般帮扶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0000元;C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0000元。

4.危改户同时又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每户另补助2000元。

三、资金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上。

四、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6日

五、举报电话:8646816(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7室)

 

附: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名单.xlsx


 

 

通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