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9 09:50 信息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通道县金水岸小区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
项目名称:通道县金水岸小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通道县双江镇城北大桥段外环路以南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54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总占地面积为62068 m2,总建筑面积为122105 m2,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配套建设有地下停车场、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化粪池、家庭厨房油烟竖井、庭院绿化景观及城市广场等工程。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水污染物: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施工期扬尘和营运期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标准。
3、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2类标准,营运期交通干线两侧35米范围内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设置围栏、围护,定期清扫、洒水;密闭运输,安装防尘网、防尘布;控制运输车辆载量及行驶速度等。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放置远离居民点,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屏障,加强绿化。
4、固废:建筑固废及时清理转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环评文本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据此,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45-8622316
传真:0745-8622316
通道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