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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湖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号件)整改完成情况的 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04 09:55 信息来源:通道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一、 反馈的问题

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环境执法车辆装备不够,公车改革后,溆浦县没有环境执法车辆,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县市区环保局都只有1台执法车辆。

二、整改目标

依据《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标准》,并按相关规定,配齐环境执法车辆。

三、项目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在核定的车辆编制内、在通道县公务用车平台充分保障环保工作用车;

2.阶段性重点工作优先保障用车,县车改办重点保障环保集中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拟于2019年6月申报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的销号工作。

2.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标准》根据规定配齐执法车辆。

联系人:周立元;联系电话:0745-8622316

联系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公示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