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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10:49 信息来源:中共通道县委统战部

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更好地落实民族贸易政策,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民委发〔2016〕6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通道县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该法人企业主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

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

3.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

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的6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申报表;

4.企业上一年度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

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分类清单(产品类别、销售额、占比)。

三、截止日期

2020年度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民族股(平安桥东头)

联系人:石宇  0745-8620529

中共通道县委统战部

2020年8月7

说明:

1.少数民族特需品:指《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商品;

2.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薄、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

3.民族地区农副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等产业进行初级加工形成的产品。

4.认定民贸企业需上交材料: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基础档案表④产品销售清单

附件1

企业申请报告(模板)

通道县民宗局:

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XX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                            。

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关于申报贷款贴息资金的要求,我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特此申请,请予以审核。

XX公司

20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

      年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工商登记时间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2019年度企业概况

员工总数

少数民族员工数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年净利润

2019年度民族贸易开展情况

总销售(原料采购额)

民族贸易额占总销售

(原料采购)额的比例

民族贸易额

类别

经销的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

必需品或收购的农副产品名称

民族贸易额

民族贸易

网点地址

民族贸易流动资金贷款额

贷款贴息额

自有流动资金数额

承贷金融机构名称

贷款笔数

本年度

民族贸易贷款贴息情况预测

总销售(农副产品

收购)额

民族贸易额占总销售

(原料采购)额的比例

民族贸易额

民族贸易流动资金贷款额

贷款贴息额

自有流动资金数额

承贷金融机构名称

民族贸易企业对此档案真实性承诺:

(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民族工作部门签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民族贸易额:指少数民族特需商品销售额、生产生活必需品销售额以及少数民族农副产品收购额

    2.类别:按照企业业务划分为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类、生产生活必需品类、少数民族农副产品收购类。

附件3

销售产品分类清单

序 号

销售产品

类    别

销售金额

占比

备注

1

少数民族特需商品

××××

2

生产生活必需品

××××

3

农副产品

××××

总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