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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一号的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3 16:30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一号的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基本内容

1、反馈问题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一号:怀化市委、市政府个别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领会不到位,对全市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认识不够,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够,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2、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自觉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以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应职责,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保护生态环境、狠抓问题整改的责任。修订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通道侗族自治县突出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3)加强领导督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加强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调度和督办,坚持领导带动,以上率下,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推动力。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并严格开展考核。      

4.整改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推进。

二、整改完成情况

1、自2020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共12次将生态环保内容纳入学习范围,将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县政府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并开展常态化学习,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7次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已亲自带队对我县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行督查督办。

3、已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一般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2021年通道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通生环委办〔2021〕7号)、2021年通道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1年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

4、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

1、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生态这条高质量发展底线。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以及巩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成果等工作上,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拟于2021年8月申报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一号的销号工作。

3、持续推进。

联系人:周立元;联系电话:0745-8622316

联系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公示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