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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0 16:41 信息来源:通道县双江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九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应安委发〔2025〕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全镇“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火灾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预防和遏制“九小场所”火灾事故,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对辖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九小场所”台账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对辖区居民自建房领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实施执法检查。对辖区“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提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重点整治内容

排查整治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九小场所”(附件1《“九小场所”界定标准(试行)》),突出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装修材料、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等5个方面,围绕14种典型问题(附件3《“九小场所”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引》)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隐患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四、整治工作安排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立即行动、扎实推进,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效。

(一)、整治时间

9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1.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应急办、综合执法队、相关行业站所,按照“三管三必须”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执法。镇属各单位要指导督促相关业务的“九小场所”产权人或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灭火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对执法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宣教平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育全员消防安全文化,要突出重点区域、关键场所和高涉险人群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敲门行动”,一对一、点对点开展定向宣传教育。要加强“九小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五类人员”技能培训,引导相关人员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加强志愿者队伍、乡镇干部、社区工作者、物业人员、楼栋长、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提升火灾自救能力和疏散逃生技能。

五、任务分工

(一)、各村(社区):依托敲门行动对小购物场所、小餐饮场所开展摸排,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双江镇派出所:牵头负责小公共娱乐场所、小休闲健身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健)(民政):牵头负责小医疗(养老、福利)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四)、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住建):牵头负责小餐饮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五)、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应急):牵头负责小住宿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六)、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应急):牵头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七)、教育专干:牵头负责小教学场所摸排,消防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对“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提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并于12月20日前将整治《“九小场所”摸底排查及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报送至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