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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新科页岩机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3 17:24 信息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通道县环境保护局在通道县组织召开通道侗族自治县新科页岩机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砖项目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通道县环境保护局的专家(名单附后)及企业负责人等。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听取了该项目的建设以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汇报,验收监测单位代表宣读了竣工验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经与会专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道侗族自治县新科页岩机砖厂在通道侗族自治县通道县菁芜镇菁芜州村,项目占地面积为29997m2,其中矿区占地面积约16665m2,砖厂占地面积约3332m2,总建筑面积约9100m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

二、主要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和批复要求中所拟订地点进行建设,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在相关环保部门备案;

2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科检测字环质(2017)第09--号)显示:1、无组织废气中TSP排放浓度均低于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低于0.5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0.02mg/m3,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2、有组织废气中A1和A2脱硫除尘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3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低于3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200mg/m3,上述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3、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3、废气总排口排放总量分别为SO2≈8.70t/d,NOX≈3.66t/d,符合环评批复中给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编制文本修改完善后即可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议和要求

1、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健全环保管理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切实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附件中应增加正式监测报告,说明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增加质量保证单。

4、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5、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6、原料堆场加盖挡雨棚,或搬至现有挡雨棚。

7、增加水保批复附件,修改完善废水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