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10:24 信息来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现行的《通道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已过有效期,为了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必须出台新的《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五章,共五十四条。
(一)第一章主要明确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确定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一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第二章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征收的房屋,明确了征收单位应向县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并对需要所提供的材料、公共利益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作出了规定。
(三)第三章对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以及对下达征收决定后的补偿程序和被征收人应履行的职责和搬迁时限作出了规定。
(四)第四章对征收单位和被征收人应履行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五)第五章明确了该《办法》的施行时限和新旧文件过渡原则。
通道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