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10:20 信息来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征收项目急剧增多。因项目多、战线长、工期紧、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安置房建设周期长等原因,大多数安置房未能按期建成,导致大多数被征收人被迫长期临时过渡,矛盾日益突出,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政府在支付巨额临时安置费的同时,又失信于民,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及广大市民对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及执行力表示怀疑,甚至不满、反感,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成为制约房屋征收的瓶颈。最终导致房屋征收征收及补偿工作陷入困境,阻力重重,举步维艰。
二、 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安置房统筹、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规范和加强了通道县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及统筹工作。《办法》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安置房的统筹、管理和使用工作。明确安置房统筹、管理工作责任主体,旨在规范和加强通道县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及统筹工作。
2、明确了安置房统筹方式,拓展了安置房源统筹渠道。《办法》第五条明确,政府采取统规统建、社会团购方式统筹房屋征收安置房源。统规统建安置房是指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范围内,采取配建方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房屋。社会团购安置房是指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需要,在通道县区内采取团购方式采购的普通商品住宅。
3、明确了安置房建设方式及相关要求,控制安置房建设规模,保证了安置房的建设质量。《办法》第五条明确,政府建设安置房主要采取项目配建方式,在房屋征收用地范围内拟建项目中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适量安置房的方式对要求房屋就地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即政府不再专门规划建设安置区及安置房,最大限度控制安置房建设规模,以规避政府建房安置可能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办法》第六至十条则对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安置房建设进度及建设质量。
4、明确了安置房社会团购的原则及措施,为现房安置提供了房源保障,确保安置先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需要,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签订《普通商品房定向团购协议》,团购适量普通商品房作为房屋征收安置房源,以团购优惠价供被征收人自由选购或进行产权调换。第十二条明确,社会投资项目在申请房屋征收时应当提交《安置房屋清单》、安置房屋权利来源合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5、明确了安置房的管理及选购办法,为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及异地产权调换房屋提供了便利及空间。《办法》对安置房源的管理、安置房选购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第十三至十七条规定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安置房源信息管理系统,将统规统建、社会团购等方式统筹的安置房房源信息纳入安置房源信息管理系统,供被征收人随机选购或进行产权调换。《办法》第十八至二十二条对安置房的选购对象、选购方式、权证办理及安置房收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道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