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8 10:40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9年2月25日)
一、发布本通告的必要性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犯罪行为。
二、制定本通告文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本通告文件拟解决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证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本通告文件规定的主要事项
1、所有生猪必须在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的生猪除外)。
2、严禁未取得资质的屠宰场(点)屠宰生猪。
3、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上市流通和交易。
4、严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5、严禁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