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稳妥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0 11:55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稳妥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制定说明

一、发布本通告的必要性

为了妥善解决由于历史政策、分散登记等原因,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中遇到的问题,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文件。

二、制定本文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参照文件: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项目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835号)。

三、制定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优化程序;依法依规,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充分结合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政策或标准;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原则;依法依规,全力化解登记难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本文件起草、修改过程和听取意见的情况

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起草,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负责人签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