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3 08:54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县政务中心解读
《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1年以来,我县不断探索集中审批、简政放权等“放管服”改革措施,但是,由于场地限制,以及各个部门授权不充分等因素,导致企业群众办事繁、办事慢、办事难的问题仍然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同时,对标先进地区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要求,企业群众对“简审批、优服务”的期盼也日益迫切、日益提高。因此,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势在必行。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第二部分为实施范围。包含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直政府部门(单位)。
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及步骤。分为五个工作任务及步骤:1、明确牵头股室,推进审批集中;2、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3、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4、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5、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
第四部分为配套措施。主要有三项措施:1、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2、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3、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分为三部分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2、落实责任分工;3、完成检查验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两个方案》的进驻单位,根据“应进必进”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办公大厅距离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到一公里,且为新建大厅,因此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交管中心的车辆检验,对户外场地面积要求较高,新的政务中心无法提供足够的户外场地,遵循便民高效原则,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39个政府部门和企业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事项少或事项办件量少的县直政府部门、企业,采取委托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或审批,不单独设立窗口,但其它工作任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