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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6 08:13 信息来源:通道县财政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通政发〔2021〕5号通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通道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项目调整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项目调整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金的合理配置,使资金以通道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基础,紧紧围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合理地配置到最急需资金投入的地方,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科学地用好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动全县各乡村均衡发展,确保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制定《项目调整方案》的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发办〔2016〕22号)

(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三)《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四)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

(五)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民宗委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

(六)通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1〕5号)

三、《项目调整方案》的意义

通过项目调整工作的开展,明确资金的使用等责任,提高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透明度,让全县切实了解资金的使用方向,消除对过去一些不良思想的倾向。同时,认真汲取过去对资金使用问题的教训,全面对资金的分配使用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明确各部门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防止出现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充分将每一分资金使用获得最大的效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

四、《项目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调减年初实施方案未开工项目及无法落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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