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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12-25 17:39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一、出台该《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的必要性

第一、明确责任主体,破解“有人建、无人管”的困局。农村供水工程“三分建、七分管”。过去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工程建成后,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划分模糊,导致设备、管网损坏无人修、出现问题无人负责情况。出台《办法》可以清晰界定县、镇(乡)、村各级管理单位、用水群众的权责边界,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问题。

第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行

农村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依赖于持续的资金投入。许多工程因缺乏稳定的维修养护经费和水费收缴机制,难以维持日常维护。出台《办法》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费收缴制度以及财政补贴机制,设立专门的维修养护基金,为工程的日常维护、设备更新和大修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长期稳定供应。 

第三、规范运营维护,确保供水水质与安全

供水安全,尤其是水质安全,是农村供水的生命线。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容易导致水源保护不力、净化消毒工序不规范、水质检测频次不足等问题,直接威胁群众健康。《办法》可以对水源保护、制水流程、水质监测、管网维护、应急供水等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标准,推动供水服务标准化、专业化,系统性地保障供水质量和饮水安全。

第四、强化资产管理,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农村供水工程是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在没有规范管理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资产底数不清、登记不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资产闲置、流失甚至被侵占。出台《办法》可以建立严格的资产登记、使用、处置和监管制度,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要求,确保工程资产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提供法治保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出台县级《办法》,为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抓手,能够有效规范供水单位的服务行为,调解用水纠纷,查处破坏供水设施、危害供水安全等违法行为。这不仅保障了公平用水,也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

(一)已按要求完成立项审查;

(二)广泛在县级、乡镇和村层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三)召开座谈会参加单位(政府办、纪委、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住建局、生环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双江镇人民政府)。

(四)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且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草案经过近五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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