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人〔2012〕3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哲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哲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兴民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欧良正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萧骏波同志任县体育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科科长职务;
金国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排第一);
储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经调室主任(正科);
吴志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金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经调室副主任职务;
韦豫华同志任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科科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科副科长职务;
肖红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经调室副主任(副科);
吴利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侯廷开同志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李益荣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曹进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
杨保忠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钟良贤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吴祥胜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伍宗春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吴志勇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思同志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粟练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唐能利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苗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吴治国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正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史志办公室正科级干部职务;
王富砚同志任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吴绍斌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正科,试用期一年);
马仁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春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陆立业同志任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
周培智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佘双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陈丽芳同志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
符艳同志任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
裴庭娈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满亮同志任县财政局总经济师(正科),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秋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
杨志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纲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志勐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
吴才新同志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先河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畜牧水产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吴颜要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经仁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杨忠合同志任县水库移民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穆中秀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总经济师,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马德志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祥刚同志县集体工业联社主任职务;
免去李立峰同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贺青华同志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石柳英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成标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星文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刚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信同志县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常青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宁云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