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01:11 信息来源:通道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果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机构和文化艺术类、旅游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据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基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审核报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苗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族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计划财务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股、政策法规股、文化艺术股、行政审批股、体育股、文物保护9个股室。下设二级机构非遗中心、业余体校、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在职在编人数51人,离退休21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通道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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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81.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1.98万元(经费拨款2081.9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预算增加。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8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1.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539.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及财政投资评审费用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及遗属生活补助等。
2、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县级文物修缮保护费项目支出16万,主要用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特色民俗活动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开展各项特色民族活动;全民健身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非遗保护项目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文物保护专管员补助项目支出 8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保护专管员培训及补助;市第六届运动会项目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怀化市第六届运动会;旅游执法项目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工作;体彩销售宣传补助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体彩宣传及体彩销售奖励;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体育设施项目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体育设施建设;旅游宣传营销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按经济分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32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48.8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旅游营销项目,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10.68万元,主要是预算增加旅游营销项目,开展文旅宣传推广活动。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非遗文物保护工作会议、文化和旅游系统工作会议、文化市场等会议,人数约200人;培训费预算111.5万元,拟开展非遗传承人、旅游讲解员、文化市场经营户、体育参赛运动员等培训,人数约500人次等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520.77万元(房屋及构筑物414.79万元,专用设备66.25万元,通用设备16.6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09万元),其中:车辆1辆(机关事务局托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8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9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5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