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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0:54 信息来源:通道县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双江镇城北新民路政务小区,邮编:418500,电话:0745-8628089,电子邮箱:hhtdx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和住建局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动态、群众回应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项,办结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内容,更新发布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二是稳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及时完成2022年度部门决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规划。围绕公众关切的民生住房等内容,我局加大了公开力度,通过住建栏目窗口,及时发布部门动态,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积极答复信访平台、百姓呼声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群众问题,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限时办结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在建筑施工安全、住房与保障、物业服务管理、村镇建设上下足功夫,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执政水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五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一窗办理,集中服务”的原则,我局注重提高政务窗口的办理服务水平,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对纳入大厅的审批事项通过印刷办事指南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及时受理各项审批业务,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和群众解决难题,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地进行了编制和更新,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目前我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良好,运行正常,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多次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0.90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我局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明确了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审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在正式发布前,负责人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未经校对和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三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改革创新,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2022年,我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单位政策信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解读比较单一。今后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