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7 14:42 信息来源:通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农户自愿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就我县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如实举报。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他脱贫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5.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开店经商的;
6.在交警部门备案购置机动车辆的(农用车除外);
7.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
1. 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重点帮扶户新建房屋,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0元;
2.D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35000元;
3.C级危房修缮加固每户补助不超过25000元;
4.一般帮扶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5000元;
5.危改户同时又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每户另补助5000元。
三、资金拨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应的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上。
四、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五、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8646816
地 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