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3 10:56 信息来源:通道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开展试鸣防空警报工作。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5年11月1日在城区组织一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11月1日上午9:30—9:49
二、鸣放标准
第一次鸣放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
第二次鸣放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第三次鸣放为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三次警报鸣放间隔时间为5分钟。
三、注意事项
请城区各单位、各居民小区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解释工作。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鸣声后,不要惊慌,并注意识别和了解每次鸣放的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通道侗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