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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0:54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县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详细复核,接收,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在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县公安局对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充实。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公安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信息更新,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两大功能,使通道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成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县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网站公开。2019年,县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方面。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县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县公安局双微坚持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1期、微博每周更新1次;2019年,微博、微信公安警务微信211篇。三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9年,县公安局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83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8

 1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7

0

0

行政强制

4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086.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20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短信提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