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2 09:18 信息来源:通道县财政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公安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与本县公安工作有关的规章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3、组织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开展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和指导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协助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及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8、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建立公安信息资源业务数据库,为公安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检测提供保障。
10、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反恐情报搜集工作和反恐力量建设,对全县重点目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反恐防范工作和对危险物品的管控工作。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管理,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组织实施公安科技工作,落实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6、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7、领导和管理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县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19、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一般违纪案件,加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20、指导森林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1、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20个,分别为7个中心,分别为指挥中心、队伍管理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监所管理中心、执法监管中心、交通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分别为双江派出所、县溪派出所、陇城派出所、播阳派出所、坪坦派出所、万佛山派出所、菁芜洲派出所、溪口派出所、牙屯堡派出所、独坡派出所、大高坪派出所、万佛山风景区派出所;1个检查站为甘溪公安局检查站。交通管理中心的经费收支预决算单独核算,收支情况不纳入公安本级部门预算决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52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3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589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699.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521.2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9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07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699.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521.28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5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93.91万元,占79.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73万元,占13.43%,卫生健康支出114.56万元,占2.07%,住房保障支出271.07万元,占4.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269.8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7.33%,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86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51.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2.67%,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电子视频监控运行维护的电费、线路租用费、维保费等方面支出;执法办案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反电信诈骗办案业务支出;特勤业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特别业务费支出;其他公安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巡特警大队巡逻车辆维护费、警犬伙食费、出入境照相社会化购买服务、援疆民警工作经费、反恐、扫黑除恶经费、县监管中心监管场所医疗工作及相关经、“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装备及被装损耗更新、办案业务、装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8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等费用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特种技术用车更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80余场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全局辅警工作会议,局党委会、局务会、全县反电信诈骗、“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会议及其他工作培训会等会议场的地租赁费、会议用餐费、住宿费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3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2个,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5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9.88万元,项目支出125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