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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11:33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通财函〔202025

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经研究同意,就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直接支付

(一)发票的收款方名称与国库集中支付收款方的名称一致,单笔支付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需到国库支付中心面审(提供报账资料复印件);单笔支付10万元以下的由预算单位对报账资料自行审核。

(二)货物、服务购买、工程建设预付款项需开具正式发票作为报账依据。

二、授权支付

单笔支付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到支付中心面审;单笔支付5万元以下的由预算单位自行审核。


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