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2 11:33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通财函〔2020〕25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经研究同意,就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直接支付
(一)发票的收款方名称与国库集中支付收款方的名称一致,单笔支付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需到国库支付中心面审(提供报账资料复印件);单笔支付10万元以下的由预算单位对报账资料自行审核。
(二)货物、服务购买、工程建设预付款项需开具正式发票作为报账依据。
二、授权支付
单笔支付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到支付中心面审;单笔支付5万元以下的由预算单位自行审核。
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