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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16 09:42 信息来源:通道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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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域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 拟订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等。

(三)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 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等。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等。指导、督促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内跨区域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等。指导、督促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等。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团体组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地名工作,承担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域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宣传贯彻落实革命老区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在老区建设中的作用,激励老区人民继续发扬敢为人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加快老区建设积极贡献力量。针对我县实际,结合老区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革命老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管理,大力推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负责老区工作调研和联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等。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点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五)老龄工作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 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等。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主要职责: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建立运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公积金、机动车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二)通道侗族自治县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负责婚姻咨询、婚姻登记、婚姻调解等工作。

(三)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慈善款物的发放、慈善募捐、慈善总会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救助、保护和教育,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负责殡仪馆、陵园的宏观管理,国家各项殡葬政策法规和物价政策在殡仪馆、陵园范围内的全面落实;负责全面监督殡仪服务公司各项殡仪服务工作合法开展;负责应归属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收取的所有项目收费;负责完成火化工作;负责陵园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通道侗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主要职责:负责供养全县自愿入院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对象;负责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住房,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提供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服务及办理身故丧葬等服务;负责保障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集中供养对象义务教育所需费用;负责院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环境等工作。全县乡镇敬老院资产所有权、 经营管理权、财务收支由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统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2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5340.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579.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增加1027万元、特困的资金收入比2024年增加28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99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增加27.46万元,其他项目也略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527.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579.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增加1027万元、特困的资金收入比2024年增加28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99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增加27.46万元,其他项目也略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7.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6.82万元,占98.92%,卫生健康支出24.29万元,占0.37%,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占0.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88.4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02%,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41.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938.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行政运行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局机关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工会等费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工作和地名管理的日常费用;儿童福利支出93.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及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补助;老年福利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支出24.30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的运转;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低保、失独、优抚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635.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689.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资金;临时救助支出2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对象的补助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产生的费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2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特困供养对象的补助资金;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依据人员测算,2025年人数比2024年有增加,但上缴县总工会的经费直接扣除在财政,没有下拨到民政局,所以提现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4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0万元,拟召开低保评议培训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会议材料及住宿、就餐费;培训费预算0.50万元,拟召开低保年检培训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培训材料、就餐、住宿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5.6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平台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527.24万元,基本支出588.4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938.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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