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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7 15:51 信息来源:通道县司法局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按照巩固、补齐、提升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美丽富庶和谐活力新通道为总揽,以为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规范性文件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日常工作实践中体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二)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稳定工作

1.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6起,成功301起,成功率达93.27%,排查纠纷382次预防纠纷5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批次3人,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321人,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凶杀案件。

二是深入开展四防四查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通道县司法局成立了专项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并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拉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制定了通道县司法局四查四防化纠纷、 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并针对专项调解活动做出进一步部署:要把化解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领域、涉及民生利益、涉及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针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突发、高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台账按要求整理好,以便及时有效地与相关部门衔接,向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三是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矛盾纠纷调处和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怀司发20203号)、《怀化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通知》(怀司发〔20204号)和我县关于涉疫重点矛盾纠纷和群体人员排查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重点地区、重大时段矛盾纠纷和重大积案的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从57日开始组织开展专项调解攻坚活动。县司法局每月研判矛盾纠纷一次,乡镇司法所每半月一次、村社区每周一次分析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层层上报,重点分析研究风险等级较高的矛盾纠纷,根据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全面收集、梳理、汇总所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同时,规范司法所档案台账,严格要求司法所矛盾纠纷台账资料管理,重点做好人民调解台账、专项调解攻坚活动台账、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台账,其他常规台账继续做好整理工作。

四是切实加大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县级分别于512日、1027日对乡镇人民调解员和专业性行业性专职调解员展开培训,各乡镇目前都展开了2次对村级调解员的培训,组织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学习培训。将村(居)、乡镇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列入综治考核内容,在全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之机,全县统一制度、门牌、印章、台账、调解员证、吊牌、徽章,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和其他行政部门对接,通过人民调解积极参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援助,定期掌握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刑事、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变化情况,研究对策,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好更优发展。

2.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2020年,县司法局党组不断优化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置,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强化人才队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人员基本稳定,全县共配齐了38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其中社区矫正分管领导1人,26名专职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11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及全县11个乡镇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明显增强。

二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评估工作。202011日至今,共计接受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103件次,其中法院72件,监狱2件,检察机关28件,公安机关1件。接受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3件。截至数据统计日,已全部如期办结并抄送检察机关接受法律监督。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64件,出具建议不适用社区矫正意见39件。法院采信率为81.25%。调查评估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内部风控防控措施,具体做法是落实办案回避等制度,立案人员与办案人员相分离,要求调查人员全面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程序设计上层层把关,所有对外法律文书均经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后出具。

三是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改进监管方法,运用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全方位全天候的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监管,对全县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电子监控,定位率100%,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适时变更管理处遇等级,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训诫教育并出具书面警告文书,对屡教不改及涉嫌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启动提请撤销缓刑程序。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对象涉毒尿液检查工作,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尿检。以有力举措,极大地震慑了辖区个别不服从管教社区矫正对象,从而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威,上半年全县未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案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奖惩全年度共计给予警告处罚5人次,给予训诫处罚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1人次,共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给予警告处罚后,均按要求调整了管理处遇等级和计分考核。

四是扎实开展教育及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我局坚持从源头抓起,把好入口关,从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之始,即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在刑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矫正思想和行为陋习,全县共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36批次,个别教育20余人次,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及技能培训,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鼓励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自身努力,帮助其协调相关部门政策支持,目前,全县涌现了一大批勤劳致富的能手,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学习榜样。

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局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等会议精神,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相连、周密安排,严格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通过人民调解各专项活动的开展,深挖社会矛盾中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抓手,在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门教育和线索摸排,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通过集中教育和邮寄信件等方式,做到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到位、告知到位,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签署了承诺书并进行了专项测试,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各司法所做到扫黑除恶线索每月一排查一上报。

(三)做好“三推进两加强”,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质量

1.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强化政府依法执政职能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我局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能已按照要求划归我局,并进一步发挥依法执政职能。一是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截至目前,2020年登记发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9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县政府94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废止16件,宣布失效17件,继续有效61件。二是实行合法性审查。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进行法制审核把关,才能依程序行文。2020年共审查县政府及部门合同协议文件79件,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了湖南宇真律师事务所为县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我县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出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的通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将具体任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9月份,发出通政办函〔2020〕41号《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了全县17个单位54本案卷进行评查,其中抽取12本案卷到市法制办进行评查。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信访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去年结转1件),已办结5件。以县政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共8件,其中上期结转1件,本期新发生7件(其中复议后起诉1件)。

2.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严格立法程序确保立法质量。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今年我县已启动《通道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立法的前期调研筹备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全县已取消13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3项,承接中央、省、市下放行政审批2项;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基本完成了首批100件事项梳理工作,其中35件实现线下一次办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已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事项梳理,目前网上办事大厅共有30家单位,共发布事项3543项,依申请事项1051项,网上可办理事项653项;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形成高速推进的“无障碍”审批环境,截至目前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结项目70个,其中政府审批类29个,企业备案41个。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吸取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八进八创法治创建活动,通过少数民族歌会、赶集日、元旦春节三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国家宪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载体,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学宪法、统计法、环境保护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禁毒、信访、防范非法集资、防疫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县共开展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服务机制。工作站数11个,工作点162个,完成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覆盖100%。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增强群众对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改革的获得感。遵循部门职能整合、平台资源一体、全面对接联动、数据交换共享原则,统筹推进网络、实体、热线、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各项业务的统揽、推动。已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明确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工和在线法律服务人员为实时在线服务保障主体,方便群众实时获得有效法律服务。

4.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全系统党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在大局下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从严要求作为干部管理新常态。

我局通过整合资源,分类施教,广泛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业务水平,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效能,管控少数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不当言行举止,促使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工作业绩更加出色,展现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5.加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

一是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室建设。为加强监狱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改造,我县建设了一个监狱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亲属远程视频亲情会见室,今后,我县在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亲属可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进行会见,有效解决了监狱人员和戒毒人员亲属会见难题。

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截至目前,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平台已对接到各司法所,11个司法所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1.深化开展法律援助工作。611日,到独坡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农民工进行翻译解答咨询,此次活动共解答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少数民族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设了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到案件及时申请及时受理,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确保民族和谐稳定。通道县司法局组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服务团队,积极调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在全县范围内为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企业法律保护关口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通道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让律师队伍在公益服务中提升职业声誉和专业水平。截至目前,已经为1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通过对体检企业的全面把脉,此次专项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5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00余条,提出意见建议,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8件。截至目前,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件。我中心开展大型法律宣传6次,累计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在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同时,也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

2.以发展经济,服务民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公证职能。

2020年,通道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业务186件,出证186件,其中,国内公证175件,涉外公证8件,涉港澳台公证3件,担任企事业单位公证法律顾问10家,接待、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230余人次,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份。按照通道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公证处积极介入环境保护领域,为环境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服务于我县小城镇开发建设,主动参与教育公证,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公证职能。

二、2020年工作亮点

(一)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2020年,共接收各类刑满释放人员65人次,全县共有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750余人,安置帮教系统衔接率及回执率、核实率均保持在100%必接必送重点人员全部通知所在乡镇予以接回并落实帮教措施,2020年度,全县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新冠感染期间,积极响应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部署,与全国各地监所认真对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返乡,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服刑人员离开监所前,逐一上门对接送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并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对疫情防控期间自外地返回我县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接送亲属全部进行了新冠感染病毒检测,无一人检测出阳性,为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加强习近平新时代我县律师党建工作

近年来我县律师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员律师管理工作情况,做好“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支部信息及党员信息登记情况,党员组织关系登记接转情况等。目前我县指南律师事务所有一名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观通律师事务所还没有一名党员。针对这一情况,司法局组织全县律师召开了以贯彻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政治理论水平,并向湖南指南律师事务所、湖南观通律师事务所各派驻了一名党建指导员,积极吸纳党员律师加入,切实提高律师队伍中的党员比例。

(三)深入学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宣传

开展“民法典知识进村社”、利用习近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法律咨询数百余人次。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旨在向广大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识度。针对《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合同纠纷等常见问题,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有效加强对群众的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推进法治通道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所工作职能多、人员少,工作场地有限,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二是我县执业律师人数少,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指派、办理有较大影响。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法律援助与公证办证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与公证参与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通畅便捷的法律服务。继续落实好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好社会律师的咨询解答,实现应援尽援。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着眼法治精神引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积极筹划“八五”普法开局之年,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做到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抓,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同时,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着力。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法治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中心任务,创新普治工作载体,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着眼于建立健全立体化维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从严加强监督管理,全力确保监管安全,突出管控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管失控、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二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风险。进一步发挥县、乡、村三级网络调解机构作用,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在省际接边村镇根据“五联”机制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平安通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