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1 10:33 信息来源:通道县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文件要求,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体验,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示如下:
参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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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
结算类型 |
住院预交金 |
普通住院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800 |
普通住院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800 |
生育住院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800 |
生育住院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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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 |
1000 |
备注:1、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等按照“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政策执行;
2、出院时按实际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本公示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通道县妇幼保健院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若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反馈 。我院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贴心的医疗服务!
监督电话:0745-862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