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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统计局2022年法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8 10:48 信息来源:通道县统计局

2022年,通道县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认真按照怀化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主动作为,强化监督,为构建高质量统计体系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服务与保障。

一、深入开展2022年度普法宣传

1.做好《通道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根据通道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 普法办( 2021 ) 1号)文件精神,结合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好《通道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明确重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完善统计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探索建设统计文化阵地。

2.抓好领导干部学习。积极主动做好汇报和服务,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县委、县政府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并将相关内容纳入通道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课程。

3.抓好局内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于7月份开展一次统计法律知识考试。做好学法网的网上学法工作,确保通过率100%,推进统计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践行依法行政。

4.推动部门学习。一是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2022年,确保在县委党校主体班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辅导。二是积极主动和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沟通,推动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对《监督意见》的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提高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意识。

 5.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12月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领布纪念日,结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宣传月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入社区”等活动,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切实提供全民统计法律意识。

二、全面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

1.加强执法力量。全力抓好今年统计执法证的考试,推荐能力突出的干部参加执法证培训,确保考试通过获得执法证不少于1人,加强执法力量。

2.建强执法队伍。积极推荐执法人员以及法制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双随机”规范要求。

三、全面抓好《监督意见》的落实

1.迅速传达学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及时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的精神意义与内涵。

2.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具体的实施办法,将任务分解,明确相关责任人以及落实时限,推动《监督意见》落地。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1.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制度,采取“双随机”执法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观及时整改处理落实到位。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既查虚报,也查拒报、晴报、漏报等行为。

2.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

3.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杜绝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及时梳理各专业移交的违法线索。

4.健全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统计从业人员诚信和失信状况。及时将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