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6 11:11 信息来源:通道县统计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县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核心,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力推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通道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局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跟进学习,并督促干部做好学习记录。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统计大讲堂等多种新形式,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召开专业培训会、统计法进党校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各类人员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今年共培训“四上”企业统计人员317人次;专题培训统计法律法规1次,共75人,提升了统计工作能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统计系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2021年起,先后建立了《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通道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通道县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机关各股室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企业、进乡镇、进(村)社区、进调查户活动,印制发放通道县统计局普法宣传册近千份。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海报、《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利用LED显示屏、电视广播、横幅、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使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到百姓家中,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度,防止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举报线索并在官网公示。建立县级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加强全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初,我局下发了《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采取“双随机”以及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只查案不办案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完成了执法检查任务12家。各业务股室和调查队根据上级要求,常年不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二是依法接受全方位监督。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县统计局至今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发挥统计违法案件警示作用。推动县统计局在全县范围内传达学习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并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讲授专题党课,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四是与其他监督建立协同机制。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与县纪检监察、巡察办、审计部门等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工作机制。从2022年起,统计专项检查已纳入我县县委巡察内容之一。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实际,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积极创建法治示范机关,狠抓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持续加大学习力度。充分利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继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统计普法工作。在加强对领导普法宣传的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拓展统计监督新路径,实现监督常态化。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
通道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