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2 14:46 信息来源:通道县教育局
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设立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至第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和专家实地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项
同意设立“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
二、其他事项
1.学校类型:民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
2.办学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长征南路林业大厦一楼。
3.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王海莲。
4.办学形式:非全日制面授。
5.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培训。
6.办学规模:同一培训时段内不超过30人,总班级数不超过4个。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可按核定规模招生。
7.办学内容:非学历艺体教育培训(书法、美术)。
8.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3123070000409号。
9.有效期限:2026年1月21日至2029年1月20日。
10.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办学经费自筹,财务独立核算。
11.通道童欣艺术培训学校的安全工作由举办者全面负责。
希望你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树立社会力量办学的良好形象。
特此批复。
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