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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1•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16:03 信息来源:通道县应急管理局

2022112730分许,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在加工松木片过程中,一名工人被卷进运转的机械中,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1·12”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永鑫木材加工厂基本情况

1.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

2.类型:个体工商户。

3.经营者:杨庆军。

4.经营范围:木材加工及销售。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230MA4PEU574K

6.单位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播阳镇上寨村9组。

7.注册日期:2018321日。

(二)死者基本情况

曾某,男,汉族,现年51岁,湖南省通道县人,家庭地址: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镇临口村,身份证号码:433031****0206****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112730分许,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员工曾某在面板机旁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被面板机传动轴卷进,头部撞到机械上,头部破裂,脑浆流出,无生命迹象。事故发生后,在场工人将面板机断电,立即拨打110120和县工保中心,公安派出所民警、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人员当场死亡,协调解决善后事宜。死亡直接原因: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护不到位,在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被正在运行的面板机的传动轴卷进,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

永鑫木材加工厂安全管理缺失,对现场疏于管理,未设置机器操作规程,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员工管理不严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部分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未落实。

四、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1·12”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 曾某在操作面板机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违反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2.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安全管理缺失,对现场疏于管理,对员工管理不严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现场防护不到位,部分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未设置机器操作规程,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未落实,建议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要认真吸取“1·12”事故教训,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相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危险部位制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要及时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

(三)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要进一步加强厂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相应机器操作规程和防护装置,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督促现场操作人员,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通道侗族自治县永鑫木材加工厂

1·1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