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4:29 信息来源:通道县市监局

通市监〔202130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事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26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

违法行为处罚权的实施方案

为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通道县政务下沉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

二、下放原则

下放行政权力以依法依规、权责统一为原则。

三、下放范围

根据《通道县政务下沉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决定将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事项权力下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任务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权限自202191日起下放到乡(镇)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 11 26日—2021 11 30日)。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责、政策法规牵头、相关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事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

(二)宣传培训阶段(2021121日—2021125日)。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乡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事项实施方案》,通过QQ群、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事项”权限下放进行宣传。同时组织乡镇业务对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吃透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处罚事项程序依据,提高业务办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126日起)。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力。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下放工作,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添加、制售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监管,严明纪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