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9 15:24 信息来源:通道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度
通道县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部门基本情况
通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1月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药监局合并组成,2017年4月根据通编发[2017]7号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的通知,我单位更名为通道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根据通办发〔2019〕1号关于机构改革的通知我单位更名为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职责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广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零售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及化妆品经营备案。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股牌子)、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牌子)、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
派出机构10个包括10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直属事业单位6个,投诉举报中心、食品药品安全技术评审中心、计量检定所、信息中心、消费者委员会、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关单位,2020年末共有编制141名,其中在职人员:行政41人、机关工勤11人,事业管理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事业工勤10人,在职共85人;退休人员46人,共计131人。
决算单位构成。
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以及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37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35万元,增长17.29%,主要是因为五险一金由单位核算缴纳。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35万元,增长17.29%,主要是因为五险一金由单位核算缴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7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1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29万元,占83.04%;项目支出233.88万元,占16.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35万元,增长17.29%,主要是因为五险一金由单位核算缴纳。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7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35万元,增长17.29%,主要是因为五险一金由单位核算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35万元,增长(减少)16.96%,主要是因为五险一金由单位核算缴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4.31万元,占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万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2.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0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发放及补发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2 %。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专项活动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6%。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管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5%。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专项活动需要,年中追加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杨盛党(2020.10)去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费;公用经费1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主要包括水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的52.4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万元,减少38.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公务用车支出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7.71万元,增长59.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单位负责全县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疫情防控物资的监督检查以及小餐饮的监管导致用车频率剧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占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7万元,占9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7个、来宾1009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7万元,主要是日常维护费用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2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5.34 万元,降低26.48%。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及公务接待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参加省市级业务培训只产生差旅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局根据2020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等安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主要绩效如下:
1、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建立健全药品监管机制,狠抓药品安全宣传面,强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保健食品“护老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净化和规范了全县药械市场,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8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30份,立案7起,结案7起,移送公安案件1起,处罚6.6万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完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20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20例、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2例。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示范药店。我县将诚信建设与监督执法、企业自律、社会评价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创建“放心药房(店)”活动为载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药品质量信用体系。
3、慎终如始防控新冠疫情。一是有力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加强了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防控”的职责。疫情防控期间,出动检查执法800余人次,巡查各类市场主体3151余户次,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件共11起,收缴罚没款4.42万元。二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与集中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案1起,营造百姓放心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三是全力促进复工复产复业。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30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名单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跟踪调查,复产复工率100%。
4、全面落实“湘96条”政策。制定了《落实“六保”工作实施方案》,全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任务数为1220家,实际完成1684家,任务完成率 137.8%,超额完成“保市场主体”各项任务。今年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1407户,新增企业251户,新增农民合作社26户,总数分别达到10002户、1547户、767户。严格执行疫情减免政策,减免房租18580元,切实减轻了疫情期间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5、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落实推进“证照分离”等各项改革举措,取消和下放一批创业创新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清理一批前置改后置事项。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提升“互联网+”服务效能,目前,全县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率达71%。全面实行“最多跑一次”,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大力压缩企业开办、登记时间。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认真梳理改革事项,再造办事流程,第一、二批梳理了涉及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48项事项目录,592件“事”已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6、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立足我县发展阶段、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商标和专利培育。全年我县办理注册商标变更4个,注册商标续展5个,办理注册商标3个;新申请发明专利52件,完成任务比例为123.81%,单项工作排全市第二。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3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9件。全年兑现拨付省、市级发明专利资助资金5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全县创新创造热情,推进全县专利申请工作快速发展。
7、狠抓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了锅炉、气瓶、电梯、油气输送管道等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推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 240人(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215台(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全县无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8、加强计量检测工作。检定加油站19家,检定加油机66台共计208枪,误差在±0.3%内。检定压力表208块,其中合格202块,不合格6块,检定电子称226台次,台称98台次,定天平20余台,血压计62台。
9、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通道县内搅拌站、筷子厂、活性炭、水泥等7个批次监督抽样。样品经怀化市产商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批次7个,受检合格率100%。对通道畅安机动车技术检验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全县2家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单位,对全县2家建筑用混凝土搅拌站检查。抽取2个电线电缆样品。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排查全县33家销售电动车门店,发现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店1家,立案1起。
10、规范整治行业市场秩序。坚持重拳出击“靶向式”整治市场乱象,继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深入整治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全年共农资抽样7个,办理农资案1件,罚款1.65万元,规范农资经营户46户。加强合同监管力度,检查广告宣传单20份,未发现查处霸王条款行为。加大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监测各类广告40条次,办理违法广告案1件,规范我县广告市场秩序。
11、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广泛开展“反传销、防欺诈”宣传,开展对直销企业服务(经销)网点和直销员(经销员)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在我县没有发现有传销活动发生。
12、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深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开展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消费者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全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共计104件,其中全国互联网投诉63件、县长热线10件、本局举报投诉中心31件。投诉转案件线索14件;来人来访咨询95人次;争议金额21.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
13、认真做好价格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打击侵害消费者价格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查出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件共9起,收缴罚没款2.18万元,确保口罩等防控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