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5 10:10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于2024年4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通道县饮食公司宿舍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申请》,并对《通道县饮食公司宿舍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表》,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二、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9hm2 ,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07.71万元, 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规定区域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土地面积和损坏地貌、植被。施工过程中的弃渣必须清运至专门场地,禁止沿途、沿河随意倾倒。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临时性防护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 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进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到我局备案。
附件:通道县饮食公司宿舍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