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15:36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湖南亿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3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通道山水名居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报告表》,通道山水名居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广场北侧。紧邻芙蓉学校,面朝双江河背靠百丈崖公园,环山面江,东临内环路及旅游主要轴线转兵南路,西临双江河滨河游步道。建设内容为二类居住用地小区建设,共5栋,楼号为1#、2#、3#、4#、10#,每栋1+10层,总建筑面积16750.83㎡,总计容建筑面积13677.77㎡,其中住宅为13517.2㎡,物业为160.55㎡,社区用房为152.37㎡。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0.76公顷(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14万立方米,回填总量1.81万立方米,弃方0.33立方米,运到通道宏裕渣土场进行消纳,不设渣场。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土建投资1765.7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湖南亿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76公顷。
(四)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5.7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0.5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19万元,独立费用8.32万元。
(六)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76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二)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县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到我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