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7 16:21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申请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太平山泉水厂
法定代表人:吴怀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230MA4N19J7F
经营场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烂阳村
通道侗族自治县太平山泉水厂: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办理通道侗族自治县太平山泉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审定的《通道侗族自治县太平山泉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基本同意通道侗族自治县太平山泉水厂在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芋头村取水,取水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芋头村上团四组太平山盘美柏(坐标:26.82721°N,109.45661°E),取水水源:地表水,取水方式:自流,取水用途:瓶(罐)装饮用水制造,许可取水量:年取水量6800m³;(日最大取水量18.63m³),供水保证率97%。
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确保下游沿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三、你公司取水工程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及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按许可取水量取水,确需调整计划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若存在超许可取水量取水、未按规定安装或维护计量设施、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取水工程建成后应试运行满30日,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20日内报送取水工程验收相关资料,经我局现场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五、本决定下达后3年内,若项目未开工建设,本决定自动失效。本取水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