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1 15:01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一、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刚性需求,以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全面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面对水利工程复杂性高、建设周期长、风险防控难度大等挑战,全局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全过程管理,在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河长制及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等领域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700万元,实施重点水利项目4个,解决了一批制约县域水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通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支撑。
1.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我局始终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视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完善制度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实现思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干负责日常事务。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分析研判领域情况,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问题,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
细化落实责任方面,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加强阵地建设,注重舆论引导,严把宣传关口,坚持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全年开展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宣传5场次;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发布水利工作动态,被县级以上网络及新闻媒体采用信息20余条。认真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围绕“传思想、传政策、传道德、传文化、传技能”主线,开展“讲、评、帮、乐”等活动6场次。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履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完善网络安全意识体系,每月清理整顿微信群、QQ群,传递正能量。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掌握领导权和主动权,科学应对风险。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县水利局党组中心组2025年度专题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主学习方式,利用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引导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抓好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素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任务。全年组织开展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结对帮扶、观看专题片、走访慰问老党员、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集中学习等系列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办事”和“清四乱”、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清河行动,以县城城区为重点常态化整治保洁,倡议干部群众保护河湖,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碧水蓝天。
注重宣传舆论工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审查把关,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政策及水利发展改革成果。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引导局机关干部上网跟帖注意言行,正面宣传,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与错误思想斗争,汇聚社会正能量。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其视为事关大局稳定和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抓死抓牢务求实效。以案为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与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法律底线,从身边小事做起,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践行主体责任,亲自安排、督导、部署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对作风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等亲自研究,总结中亲自剖析,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主动扛责“不甩手”,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讲政治”的理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事业稳定发展紧密结合。
为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落实及“一岗双责”目标任务,结合全局各阶段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履行分管责任,督促基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聚焦执纪问责,坚决支持纪委执纪问责,对腐败“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为纪委排除干扰和阻力,做到领导有力“不松手”,持之以恒抓作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震慑,全年未出现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兼职取酬公职人员等问题。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制度,从源头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3.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工程规划与项目建设
工程建设呈现攻坚态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中,抗旱应急水源(黄二水库)完成形象进度92%,累计投资6600万元,大坝主体、溢洪道等关键结构施工基本完成;输水管网工程完成形象进度90%,投资5500万元,铺设主管网18公里,覆盖10个行政村,两项工程均计划2026年2月底主体完工。水库除险加固方面,2023年新增国债项目姚来滩电站水库完成投资3800万元,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关塘冲等7座小Ⅱ型水库正在施工,按照合同预计于2026年3月底完工。生态治理项目加快落地,黄二水库上游村落污水处理厂于9月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2月底完工;羊溪河治理工程于10月启动,河道清淤、堤防加固有序推进。全年完成133座山塘维修清淤,清淤量8.6万立方米,新增蓄水能力24万方,农业灌溉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规划编制实现系统性突破,完成《通道侗族自治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年)》审查批复,同步编制《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形成覆盖中长期发展的规划体系。项目申报取得实质性进展,湖南省羊溪河通道县治理工程成功纳入2025年中小河流实施计划,为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奠定基础。
(2)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2025年,我局着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水质与覆盖率实现双提升。全年完成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12轮次、分散式供水工程抽检860份,检测指标涵盖34项,水质合格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5.85%,较上年增长2.3个百分点,规模化供水率达51.75%,增长4.2个百分点,均超额完成市级目标。
管护机制持续完善,开展农村饮水保障集中整治“突击战”行动,对579处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三张台账”,完成43处问题整改,更换老旧管网18公里、维修消毒设备15台套、清淤水源地12处。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移交腐败问题线索4条,推动3家供水企业完善运营管理制度,行业监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
水资源监管全面强化。完成市县两级32家重点用水单位用水信息年报审核,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排查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整改12家违法取用水洗车场,规范取水行为。水土保持落地见效,审批、收费、验收等工作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全社会水保意识显著增强。
水土保持落地见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个,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1万元,完成4个项目验收备案。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划定25度以上陡坡地禁垦范围12.6万亩,设立标识牌35块,开展水保宣传进企业、进乡村活动20场次。
(4)河长制工作
2025年,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清四乱”整治成效显著。对省级下发的21个疑似“四乱”图斑全面核实,播阳镇拆除非法钓鱼平台12处,菁芜洲镇、县溪镇联合多部门清理非法钓台20余处、违规遮阳棚2处,拖离“三无”船舶10余艘;配合省审计厅完成2个重点图斑整改,市级交办的2个问题按程序销号。
河湖基础工作有序推进,17条河流健康评价完成审查并录入水利门户网站,56条河流划界成果通过市级审核并公示,待县政府审批。河道管护常态化开展,全年清理水面漂浮物60余吨、河岸垃圾30吨;11个乡镇发动1800余人次清理村级河道120余公里。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5场,发放资料8900余份,县河小青行动中心组织志愿者活动38次,覆盖群众3万余人次。
(5)水利防汛责任落实
今年来,我局强化水库防汛“四个责任人”职责,汛前督促各乡镇更新完善水库(电站)防汛责任人通讯录,确保“四个责任人”落实到位,制定和发放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手册及履职尽责明白卡。落实骨干山塘防汛巡查责任人,督促各乡镇核实上报,确保骨干山塘防汛安全有人管、有人巡、有人守。更新完善山洪危险区“三级责任人”,督促各乡镇更新全县585处山洪危险区县、乡(镇)、村(居)“三级责任人”,落实巡查值守职责。
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水旱灾害防御全过程。2月25日至2月2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三个小组对所有上型水库、重点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及涉水工程开展汛前排查,发现18处问题并全部整改到位。6月18日至6月20日强降雨期间,再次组织排查,发现6处问题并整改完毕。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与县应安办、气象、水文等部门会商协调,利用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控雨水情变化,推进精准预警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向相关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乡镇关注相关信息,坚持过程防御和降雨应对,把握重点时段、地区、水域、部位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并提请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科学实施水工程调度,严格控制水库水位,不得擅自提高水位蓄水,强化病险水库安全度汛管理,坚决落实病险水库空库运行等保障措施,督促各乡镇调度辖区内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水库立即泄洪降低水位。开展山洪灾害预警站点故障排查维护,汛前对45处雨量监测站点(23处山洪灾害监测站点)排查,处理8处故障,后期维护确保无故障,信息收集到位。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按照要求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关注天气变化,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履行值班职责,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抽查,督促其履职尽责。
2025年4月完成全县47座上型水库砂石池建设,补充各类防汛物资,投入资金25余万元,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63件,开展防汛演练40场次。
(6)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
安全防线筑牢守稳。全年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企业等120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3处,整改完成率100%。落实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和“两张清单”,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专项活动6次,培训从业人员300余人次。
生态流量与质量管控双提升。针对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约谈3座电站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完成5座整改,其中2座安装在线监测设备,3座优化调度方案。质量监督强化,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重点核查原材料、施工工艺、监理履职,下发整改通知5份;通过市级质量巡察3次,清退不符合要求施工、监理企业2家,工程质量风险有效防范。
4.特色亮点工作
面对湖南省电子卖场平台关停后的采购模式转型需求,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限额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经局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办法细化分类标准,按金额、性质分为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简化审批环节,5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采购小组初审+局党组终审”两级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引入竞争性谈判机制,技术简单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实现采购效率与效益双提升。实施以来,限额以下采购项目平均周期缩短30%,资金节约率达8.5%,为水利项目快速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存在瓶颈,项目全周期管理有堵点,从申报到落地平均周期14个月,较全省平均水平多3个月;跨部门审批涉及8个以上单位,政策理解偏差导致流程梗阻。前期包装、资金拼盘等统筹协调能力欠缺,影响推进效率。
(2)人才结构失衡,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足50%,高级职称仅1名,难以满足复杂工程勘察设计需求;基层水利人员45岁以上占比65%,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技能欠缺,制约水利现代化发展。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依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个别施工单位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覆盖率仅85%,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风险隐患仍有存在。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部分山塘、灌区安全巡查频次不足,全年排查的13处隐患中基层工程占比达70%,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4)生态与工程质量问题显现,生态流量监管存在短板,3座水电站监测设备老化导致数据上传不稳定,2座存在人为调控下泄流量现象。工程质量管控需强化,个别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从业年限不足3年,对新工艺掌握不熟练;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持证上岗率仅80%,旁站监理不到位、质量缺陷漏检等问题影响风险防控效果。
(5)部分河长巡河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及时,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反复性,群众环保意识有待提升。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县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扣“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启动关键节点,锚定“项目攻坚、安全筑基、生态优先、监管强化”四大方向,推动水利工作从“基础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型。全年力争实现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重点水利项目完工率达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规模化供水率提升至55%;水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率100%;生态流量达标率100%,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支撑。
1.重点任务部署
(1)项目推进与前期保障
聚焦未完工项目攻坚,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机制。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中,抗旱应急水源(黄二水库)及输水管网工程确保2月底前完成主体建设,3月底前试水调试并投入试运行;湖南省羊溪河通道侗族自治县治理工程3月底前完成6.64公里河道治理及8.67公里护岸新建,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强化项目进度管控,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滞后项目下发督办函并约谈负责人。同步加快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前期周期缩短至10个月以内。
(2)规划申报与资金筹措
深度对接国家及省市水利发展规划,6月底前完成“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一件三证”(项目代码、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审批,将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中小河流治理等6个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创新资金筹措方式,争取省级水利专项债额度不低于8000万元,重点支持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山塘维修养护,按新增蓄水能力每方20元给予“以奖代补”。严格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开展资金使用专项审计2次,确保资金效益。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5.85% 稳定在95%以上 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2处,改造升级小型供水工程11处 针对省委巡视交办问题,落实管材更换、管网冲洗、水源地保护等6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300万元,6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
规模化供水率 51.75% 提升至55% 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2处,改造升级小型供水工程11处 针对省委巡视交办问题,落实管材更换、管网冲洗、水源地保护等6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300万元,6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
全面推行“县域统管+片区负责”农村供水管理模式,成立县级农村供水服务中心,划分4个供水片区,配备16名片区管理人员,构建“县级统管调度、片区日常运维”工作体系。持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2处,改造升级小型供水工程11处。健全水质保障长效机制,县疾控中心定期抽检,对不达标工程“挂牌督办”,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4)水政执法强化行动
组织开展“利剑护水”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非法采砂、侵占河道、违法取用水等突出问题,全年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不少于2起。加强水资源税费征管,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实现水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率100%;建立“用水大户+税务+水利”联动机制,对超计划用水单位依法征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完善执法协同机制,联合公安、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实行“每月联合巡查、季度联合办案”,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4次。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省级培训2期,推行水事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
(5)安全与生态治理深化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实施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工程,为30座小型水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套建设县级防汛抗旱指挥平台,实现汛情、险情实时预警;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每月排查“四乱”问题,确保新增问题7天内整改;深化“清四乱”与污染治理,推动重点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生态流量监管,督促5座水电站完成监测设备升级改造,确保数据上传准确率达95%以上;建立“水利+环保”联合巡检机制,每月核查生态下泄流量,对连续3次不达标电站依法限制上网运行。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2次,关键部位实行“第三方检测+政府监督”双管控。
2.保障措施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水利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任务分解为12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迭代优化《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对接发改部门“招投标”系统,实现采购流程电子化、规范化;建立重点任务台账销号制度,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启动问责程序。实施“水利人才培育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2名,组织开展基层水利人员技能培训,覆盖工程管理、安全生产、自来水管护等领域;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水利工作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