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7 09:37 信息来源:通道县县溪镇
根据市、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自4月8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结合我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实际,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问题,聚焦重点人、车、路管控治理,确保实现“一杜绝、二提升、三到位、四下降”即:杜绝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本质水平,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能力;隐患查改清零到位,执法打管震慑到位,宣教点面覆盖到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下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下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存量下降,群众平安出行风险下降的整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
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危化运输车、老年代步车。
(二)重点驾驶人
近三年发生过酒醉驾和严重交通违法3次以上被查处的驾驶人;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负主责以上驾驶人;辖区内有车无证驾驶人员群体;驾驶证被吊销、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人员;连续3次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曝光人员;在册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持有驾驶证人员。
(三)重点路段
近三年发生过亡人的路段;近三年发生过3起以上交通事故路段;急弯坡坡、临水临崖临谷路段;长下坡经过集镇路段;连接村庄、学校、平交路口及“T”形路口;交通客运招呼站设置位置及前后路段。
(四)重点企业
辖区内有客运公交、校车、木材运输公司、快递公司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五)重点违法
1.非法营运: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非法营运,非校车接送学生;
2.非法改拼装:两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客货混装,非法从事机动车改拼装维修行为;
3.非法载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电车辆违法载人,超员、超载,违法运输危险货物;
4.野蛮驾驶:驾乘两三轮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会车,强超强会;
5.非法销售:销售非标车辆,非法从事二手车销售;
6.涉牌涉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上路行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未成年人违法驾驶行为;
7.三驾交通违法: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
8.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在农村道路上运营;
9.农村班线客车站外上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整治措施
第一阶段:开展源头清查,深化宣传教育(4月8日-4月20日)
1.加强源头清查,摸清隐患底数。各村(社区)、联村干部、“两站两员”、派出所持续开展“平安守底、上门服务”走访摸排行动,逐村开展农村班线客车、逐户开展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清查,详细登记车辆年检、保险、核载人数、车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车辆非法改拼装情况;深入开展有车无证、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等群体的摸排登记;全覆盖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深入排查,对交通客运招呼站位置设置的科学安全性、周边安防设施情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门店进行清查登记备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镇应急办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台账,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2.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各村(社区)、相关站所(中心)、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制作短视频、广播、“双微”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整治重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组织村(社区)两委、联村干部、“两站两员”等基层力量走村入户,对辖区国省县道沿线常群众态开展面对面精准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读本,引导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三是对重点驾驶人要落实精准“面对面”警示,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向村(社区)发送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提示。四是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新媒体举报平台等渠道提供交通违法信息。对经查实的,按照《湖南省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阶段:加强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4月21日-7月31日)
3.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秩序。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部门、派出所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周末及节假日、重要民俗活动、乡镇赶集赶墟日的监管执法力度。一要强化路面巡查和执法检查,在非法营运车辆经常出没的重点区域和线路,如集市、学校周边等,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二要建立非法营运“黑名单”制度,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实施重点监控,防止死灰复燃。三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兑现有奖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4.严查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派出所管交通,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提升整治质效。一要进一步完善勤务机制,增强早、中、晚高峰时段的管控力度,采取错时巡逻、延时巡逻等勤务模式,强化路面动态管控,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二要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要以超员、超载、超速,面包车客货混装、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低速货车、拖拉机、两三轮摩电车辆违法载人,三轮车改拼装运送货物,驾乘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标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及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确保“打出声势、打出秩序、打出安全”对非法改装从事货物运输的,要倒查雇请的工厂企业。三要落实农村班线客车和面包车“逢车必查”的要求,对超员、超速、非法改装和加装座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顶格处理,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5.打击非标车辆,严格溯源调查。各村(社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信息线索移送机制,加大对非标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的溯源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门店的打击力度,及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加强协同共治,落实常效管理
6.建立完善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应排尽排,应报尽报,全面治理”工作措施。配合县直单位常态开展“送考下乡”活动,提升农村地区车辆及驾驶人的“两证三率”;完善村民自管自治体系,督促村级红白理事会对红白喜事“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劝导”自治自管作用的发挥,持续开展隐患化解“敲门行动”切实管在源头;完善联席共治体系,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共治共管合力;建立监督问责体系,对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多人受伤交通事故,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一律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到位。
7.强化道路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按属地原则、层级管理建立问题台账,按“一处隐患、一套方案”制定整改治理措施,由乡镇及交通(公路建养)、城管部门按道路管理权限范围逐一落实整改。能整改到位的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重点巡查、警示提醒等人防物防先期措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召 集 人: 钱俊宇 党委书记
副召集人: 钟 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彭 权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 石双铭 党委副书记
张 栋 党委副书记
谌 昪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王 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俞梁曦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刘 韬 党委委员
吴国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方 叶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远忠 副镇长
杨木楠 副镇长
吴永垚 派出所所长
杨 军 四级调研员
杨昌斌 二级主任科员
杨学君 二级主任科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由陈远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超同志任专干,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整治行动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驻镇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的高度,迅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县的安排部署上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本村(社区)交通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纵深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从严整治到位。要用好刚性执法手段,坚决执行“七个一律整治措施”。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非法营运的,一律顶格处罚;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门店销售非标车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一律先行停运。
(三)督导检查到位。整治工作要采取每日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的工作形式,镇应急办调度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消除的决不放过。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由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下午6时前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最后一天上报本月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