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0 10:35 信息来源:通道县播阳镇
播阳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通政办发〔2024〕4号《通道侗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聚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拼装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重点环节,全面推动实施全链条整治。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政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文仁刚
副组长:李佳杰
成 员:李立波 杨正侣 杨树敏 龙向腾 杨 秀
张粟亮 曾维涛 张万吉 杨通发 俞宗茂 于志文 粟浩波
派出所全体干警 各村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李佳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粟亮同志和张万吉同志任专干,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工作。
三、整治重点及任务安排
(一)着力解决宣传执行国家标准和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力问题。
任务安排: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消防站、派出所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划站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或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助处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任务安排:严查非法改装。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8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续推进。
(三)着力解决路面违法违规行驶问题。
任务安排:加强路面执法。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超速,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底前完成。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要通过发布公告、村村响宣传等方式,充分发动村(社区)组织,广泛动员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
(二)滚动整治。派出所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常态化检查。
(三)常态抽验。镇安委办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常态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列入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评价。
(四)年度考评。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日常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居)及时予以通报督办。
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系信息报送工作。请于2024年6月起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张粟亮,电话:0745-8425330,邮箱:438395351@qq.com。
播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