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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独坡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9:44 信息来源:独坡镇人民政府

20205

独坡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独坡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处置工作,根据《通道侗族自治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通道侗族自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通处非(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利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秠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彭  权   党政办主任

李德波   镇派出所所长

  刚  镇司法所所长

李江豪   镇卫生院院长

李尚引   镇纪委

吴伟伟   民政所

禹巧花   财政所

吴成灼   国土所

杨光凯  劳保站

  涛   林业站站长

陆春伟   综治办主任

宛泳钦   独坡农商行行长

龙代银   木瓜村主任

杨大清  地坪村主任

陆俄权   上岩村主任

吴成杰   孟冲村主任

杨锦团   金坑村主任

杨云波   坎寨村主任

石道言   独坡村主任

陆安广   虾团村主任

吴敏波   骆团村主任

如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有关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替补,有关单位将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外行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镇党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独坡镇打击和处置非须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独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独坡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查处参与、支持、纵容非法集资活动的镇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查处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

2.镇党政办:负责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的管理,统筹防范处置舆情风险,防止舆情炒作。负责统筹调度非法集资处置的维稳工作;协调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工作。

4.镇司法所:负责对受理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负责对受理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审查处置,依法履行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镇党政办:负责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县领导的各项工作,调度、汇总、上报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有关成员单位落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推动打非处非工作的有序开展。

7.镇派出所:负责协助镇处非办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镇属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及时向社会公布可公开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情况;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维持非法集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

8.镇综治办:加强企业登记注册和业务经营异常监管要严格把好对于业务性质涉及投融资理财咨询服务、借贷信息服务、典当、投资管理、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等与金融相关的公司登记注册;通过查执照、查经营范围、查广告等手段依法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置等工作。

9.镇农商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和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监管;对于业务性质涉及投融资理对咨询服务、借贷信息服务、典当、投资管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公司账户,要加强日常监管,对银行账户异动情况要及时监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