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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屯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37 信息来源:牙屯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邮编:418503,电话:0745-8446060,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牙屯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法定内容

2024年,牙屯堡镇通过通道侗族自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务信息16条。其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文件通知4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3条,机构信息更新2次。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废止,现行有效0件,行政处罚0例;行政强制0例,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截止至2024年底,全镇未收到任何依法申请公开事项,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认真落实《通道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镇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内外联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监督合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严谨细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结合地区实际、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

二是人事发生变动、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后,机构信息栏目中相关内容未及时更新。

三是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太少,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各栏目内容,对应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通知等全部予以公开;二是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使其能够更好的在日常的工作中明确自身作用,同时向上一级政务公开部门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多渠道收集信息,了解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及时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加强与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对接,发生人事变动、机构调整后及时上报相关内容,确保栏目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三是结合各部门日常的宣传工作以及在重大节日活动时间节点、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