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3 09:45 信息来源:通道县牙屯堡镇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建设美丽平安通道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防灾减灾形势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能够有效地实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派出所、镇执法大队、应急、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消防等站所部门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合作,认真完成执法任务。
四、检查执法对象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范围:按照全覆盖又不重复的要求,把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机械、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督检查执法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执法方式
根据执法对象类型和实际工作需要,主要对辖区内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全面排查及联合执法。
(一)直接执法安排。由镇执法大队和应急办组成执法组,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直接执法对象实施计划执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随机抽查安排。随机抽查安排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领导确定,执法对象及对应执法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随机决定。
(三)全面排查安排。组织镇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辖区排查对象进行全面排查。
其中,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执法过程中是简易程序的交镇执法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查处,若为一般程序的上报县局。
(四)联合执法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各职能站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执法程序
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七、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执法检查
1.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3.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 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 依法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 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 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执法检查
1. 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八、检查频次
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执法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
九、保障措施
分管领导应加强对计划执法管理和调度,及时审批监管机构的月度计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镇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培训计划,加强对镇政府监管人员执法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履行执法业务的能力;要把行政执法必要的检验、检测和车辆、电脑、一体打印机等装备及其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支出预算项目,办公室、财务室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牙屯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牙屯堡镇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名 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检查时间 |
1 |
军实烟花爆竹专营店 |
牙屯堡村 |
一、四季度 |
2 |
民兴烟花爆竹专营店 |
牙屯堡村 |
|
3 |
勇阳烟花爆竹专营店 |
老街 |
|
4 |
牙屯堡镇加油站 |
老街 |
二季度 |
5 |
长岔江电站 |
牙屯堡村 |
|
6 |
龙潭电站 |
文坡村 |
|
7 |
车江电站 |
团头村 |
|
8 |
通道县牙屯堡镇枫香沙场 |
文坡村 |
|
9 |
通道县振兴液化气站牙屯堡镇1号经营网点 |
牙屯堡村 |
|
10 |
通道县振兴液化气站牙屯堡镇2号经营网点 |
牙屯堡村 |
|
11 |
通道县振兴液化气站天平点 |
瑶朗村 |
|
12 |
通道县振兴液化气站文坡点 |
文坡村 |
|
13 |
通道县兴中发购物中心 |
新街 |
|
14 |
富源木材加工厂 |
文坡村 |
|
15 |
顺鑫木材加工厂 |
牙屯堡村 |
|
16 |
元创木业 |
文坡村 |
|
17 |
华宇木材加工厂 |
团头村火车站货场 |
|
18 |
果品木材加工厂 |
团头老粮站 |
|
19 |
鹏程木材加工厂 |
团头村 |
三季度 |
20 |
资源木材加工厂 |
团头村 |
|
21 |
通发竹木制品厂 |
团头村老粮站 |
|
22 |
裕源木材加工厂 |
团头村 |
|
23 |
牙屯堡镇华达机制炭厂 |
文坡村 |
|
24 |
富发机制炭厂 |
团头村 |
|
25 |
通道侗族自治县中州烟花国勇专卖店 |
新街 |
四季度 |
26 |
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利云烟花爆竹店 |
老街 |
|
27 |
通道县牙屯堡镇明亮烟花爆竹零售店 |
团头村一组 |
|
28 |
新镇烟花爆竹专营店 |
牙屯堡村 |
|
29 |
永宏烟花爆竹专营店 |
老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