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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溪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15:41 信息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溪发202211

关于成立溪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为认真落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溪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运平党委书记

李保葵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佳 党委副书记

佘政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志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彭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谌东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顺秋 副镇长

尹晓琳 副镇长

石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晓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勇川、吴祥军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