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8 15:41 信息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溪发〔2022〕11号
关于成立溪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为认真落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溪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运平党委书记
李保葵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佳 党委副书记
佘政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志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彭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谌东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顺秋 副镇长
尹晓琳 副镇长
石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晓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勇川、吴祥军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