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5 16:44 信息来源:万佛山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万佛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佛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万佛山镇人民政府四楼办公室,邮编:418507电话:0745-8485447,电子邮箱:923639432@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公开方法,合理有序推进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梳理工作,注重发挥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设施的作用,积极探索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截至2024年底,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处理决定行政许可243件;处理决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3例;行政强制0例。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截止至2024年底全镇收到任何依法申请公开事项0项,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认真落实《通道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关领域信息。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镇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广播、手机客户端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置了万佛山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3个公共查询点;主要是对有关“六保”“六稳”和政府有关公告等进行公开,万佛山镇共计公开信息68条。同时,抓实抓好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其列入每月重点工作考核,明确公开内容与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接地气、易接受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内外联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监督合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严谨细致。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党政办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万佛山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 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倍感珍惜。但是,与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业务部门报送信息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形式单一等。 2025年,我们将认真对照《条例》及其他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班子和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争取更大范围、更加积极主动的抓牢这项工作;二是注重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队伍建设: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采用 QQ、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受众面,更大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进情况 对于2023 年存在的信息公开的新兴载体运用较少,信息公开数量不够多等问题,我们也在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增强对新兴媒体的了解学习二是加深对信息公开要求、内容的把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形势,丰富公开内容。同时积极与其他乡镇、街道进行研讨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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