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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溪口镇委员会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溪口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5:03 信息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发〔20245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溪口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溪口镇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分工如下:

张运平  党委书记

主持全工作。联系小水村。

李保葵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古友村。

  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委日常事务,联系政协工作。分管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对口帮扶、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负责产业中药材发展、涉农统筹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中药材产业办。

联系北山村。

佘政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等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改革、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所重点项目办。

联系杉木桥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组织工作。分管农村基层党建机关财务、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综合绩效、科协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镇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财政所、科协、关工委妇联

联系联团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宣传、统战工作。分管办公室、意识形态、思想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档案、保密、统计、机关后勤、政务服务(含12345热线办理)、共青团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文化站。联系北堆村、下寨村。

韦夏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武装工作。分管平安建设、行政综合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禁毒、矛盾纠纷调处(含林业纠纷)、政法、司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武装办公室、禁毒办。

联系小水村、大塘口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应急、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发展与改革、金融、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林业(含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招商引资、电力保供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应急办、道交办、林业站、消防站、电管站。

联系罗城村、画笔村。

龙晓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干部作风建设、互联网+监督、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龙塘村。

陆德华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经管、畜牧、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村账乡代管、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联系农技站、水利站、经管站、畜牧站、农机站。

联系北麻村坪头村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含人居环境整治)改厕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民政办、劳保站、社工站、人居办、镇属学校和医院。

联系溪口村、团尾社区。

杨志强四级调研员

协助李波同志工作,协助李保葵同志联系古友村。

李哲明四级调研员

协助佘政东同志工作。

领导班子中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站所)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联系村的粮食生产安全、耕地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团寨消防、农村违规建房、森林防灭火、防溺水等工作。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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