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4 15:03 信息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溪发〔2024〕5号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溪口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
通 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溪口镇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分工如下:
张运平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联系小水村。
李保葵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古友村。
李 波 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委日常事务,联系政协工作。分管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对口帮扶、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负责产业(中药材)发展、涉农统筹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中药材产业办。
联系北山村。
佘政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等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改革、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所、重点项目办。
联系杉木桥村。
姚 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组织工作。分管农村基层党建、机关财务、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综合绩效、科协、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镇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财政所、科协、关工委、妇联。
联系联团村。
徐 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宣传、统战工作。分管办公室、意识形态、思想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档案、保密、统计、机关后勤、政务服务(含12345热线办理)、共青团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文化站。联系北堆村、下寨村。
韦夏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武装工作。分管平安建设、行政综合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禁毒、矛盾纠纷调处(含林业纠纷)、政法、司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武装办公室、禁毒办。
联系小水村、大塘口村。
雷 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应急、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发展与改革、金融、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林业(含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招商引资、电力保供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应急办、道交办、林业站、消防站、电管站。
联系罗城村、画笔村。
龙晓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干部作风建设、互联网+监督、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龙塘村。
陆德华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经管、畜牧、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村账乡代管、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联系农技站、水利站、经管站、畜牧站、农机站。
联系北麻村、坪头村。
石 建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含人居环境整治)、改厕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民政办、劳保站、社工站、人居办、镇属学校和医院。
联系溪口村、团尾社区。
杨志强 四级调研员
协助李波同志工作,协助李保葵同志联系古友村。
李哲明 四级调研员
协助佘政东同志工作。
领导班子中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站所)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联系村的粮食生产安全、耕地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团寨消防、农村违规建房、森林防灭火、防溺水等工作。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