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30 17:10 信息来源:通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
通退发〔2020〕14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直属二级机构: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有效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不违反相应规定的地方。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必须经局长批准。
4、车辆费用实行台账式管理。车辆进行加油、维修等时,需经财务人员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用车的原则。一般性培训、学习会议或出差,不予派车,一律坐汽车或火车。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县内公务用车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县外公务用车由局长审批。如领导外出时,可由办公室电话请示后安排调度。驾驶员必须领到派车单后再出车,紧急情况应在出车任务完成后24小时内补办派车手续;凭派车单报销出差费用和领取出车补助。
3、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2、车辆需进行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厂家开出维修报价清单。维修报价清单经局领导审核后,驾驶员方可进行车辆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按程序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通道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6日
通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