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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医保罚字〔2025〕第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2-25 11:45 信息来源:通道县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医保罚字〔2025〕第08号

处罚对象: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中心卫生院(通道县第二人民医院)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19

处罚内容:处重复收取住院诊查费、重复收取护理费、重复收取床位费、超限制支付中药饮片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4项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各1.2倍罚款;处重复收取中医定向透药疗法行为造成基金损失1倍罚款。共计罚款21958.2元。

罚款金额(万元):2.19582

违法行为类型:一般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9756.4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二)、(五)项,第十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二、四款。      

处罚机关:通道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30MB16343472

数据来源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30MB1634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