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措施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09:31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TDDR—2020—01002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2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6


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四统一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流程优化和再造,切实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以优良的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包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覆盖涉及到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由交通、水利、发改部门参照本方案分别研究落实。

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建设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业投资建设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四类。

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由县发改局牵头落实改革任务并实施;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等)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改革任务并实施;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和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有关部门的并联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由县住建局牵头落实改革任务并实施。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三)主要目标。2019年下半年,建立完善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2020年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并将四类工程建设项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8826452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审批四统一。审批时限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的办理时间。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取消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标上限值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且不在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内的,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招标方式,可以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合并审批事项。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清地价款证明,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申请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及缴清地价款证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县自然资源局征求人防、消防、教育、园林、地震、交警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

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其它评价评估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在核发施工许可前督促落实到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五)规范审批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我县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的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与省人民政府事项清单一致,确需超出省人民政府事项清单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说明理由。

(六)细化审批流程。各阶段牵头单位参照省里审批流程图,制作各审批阶段的流程图,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要求。

(七)实行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细则。

(八)实行联合验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制定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实施细则。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九)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确定有条件的审批事项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审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待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市配套系统上线后,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该系统上操作完成,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资料。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全面梳理我县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形成一张蓝图基本框架。制定我县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整合我县空间管控各项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城市空间规划图;同时,建立多规合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划拨用地项目提前开展农用地转用、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等工作;经策划生成的项目督促其落实建设条件;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在土地出让前,将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明确受让人应接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十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设立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利用信息数据平台搭建工程建设项目虚拟一窗。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辅导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收费事项,建立一窗集中收费工作机制。四个阶段明确专人主动与办事单位对接,提供帮办代办审批服务。

(十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各审批阶段全省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对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的填报服务机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填报要求,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十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及时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录入信用怀化平台、登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

(十七)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保障入驻人员的审批受理及相应技术力量支撑。进一步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并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

(十九)加强沟通反馈和学习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项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征求公众建议意见,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附件: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通道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杨秀芳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通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金国华    县政府办主任

吴达海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庆喜  县委编办主任

李芝梅  县民宗局局长

            杨彦辉  县发改局局长

            龙宪锋  县教育局局长

            刘兴民  县司法局局长

            禹华昌  县财政局局长

            刘湘华  县人社局局长

            罗旭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月晖  县住建局局长

            石政国  县交通局局长

            谢才文    县水利局局长

            杨秀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仁志    县商科工信局局长

            杨正高    县卫健局局长

            粟盛辉    县应急局局长

            曾龙安    县市场监督局局长

            陆安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曾垂亮   县林业局局长

            周立元   市生环局通道分局局长

杨富强   县气象局局长

闰位福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谢金武   县交管中心主任

            杨秀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陆丽萍   县档案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达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月晖、杨秀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吴达海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张月晖县住建局局长

        杨秀勇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优化工作组

长:杨彦辉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罗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优化工作组

长:罗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周振宇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四)施工许可阶段优化工作组

长:张月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龚永华县住建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竣工验收阶段优化工作组

长:张月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罗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秀勇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6日印发





政策措施